“分心驾驶”是一种交通陋习
案情回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瞬间就成了事故发生的催化剂
容易导致“分心驾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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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时使用手机,如接打电话、收发短信、微信等; -
弯腰捡拾物品; -
边开车边吃东西; -
开车时设置或不停地查看导航; -
与车上其他人员聊天过于投入; -
开车时抽烟,烟雾缭绕影响视线; -
开车时化妆、整理头发、敷面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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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能力减慢。分心驾驶会导致驾驶人在接收重要交通信息时,发生延迟甚至完全收不到交通信息。 -
决策延误。分心驾驶会导致驾驶人采取正常行动延迟,或者由于慌乱采用了错误的转向、油门以及刹车操作。
交警提醒
来 源 | 泉港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