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百姓来说买房安家
可谓是人生的大事
依法妥善处理好商品房纠纷
是法护民生的重要内容
近日,泉港法院后龙法官工作站通过“诉前调解 司法确认”模式,“一揽子”成功调处了15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依法保障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至2022年,福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陈某等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17套房屋出售给陈某等18名购房者,房款分两期付清,如逾期未缴纳,购房者陈某等人还需向福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该房地产公司依约向陈某等购房者交付了房屋,然而直至购房尾款支付日期届满后,陈某等购房者却都未支付购房尾款。
2024年5月,在一再催讨未果后,福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欲起诉至我院,要求陈某等18名购房者支付所拖欠的购房尾款100余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损失费用。

该批案件受理前,为妥善化解纠纷,后龙法官工作站联动本院致和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提前介入,对案件事实进行充分调查、分析研判,认为这些商品房纠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考虑到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诉累,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工作站驻点法官第一时间与开发商和业主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法官,近几年生意难做,资金周转困难”
“我们不是故意拖欠购房尾款,需要给我们一些时间来支付”
“法官,我长期在外地打工,经济比较困难,希望开发商能理解,同意我们分期支付”
……

在找到矛盾“症结”和案件突破口后,承办法官通过背靠背调解、逐个沟通等方式,一方面,以司法实践中的同类案例为示范,向业主们讲解法律法规,告知诉前调解非诉讼方式具有的便捷性、低成本等各种优势,耐心劝说他们要遵守契约精神,依法妥善解决纠纷;另一方面,也将购房者虽同意支付房款,但存在经济困难等实际情况转告开发商,希望开发商能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给予理解。

最终,在工作站驻点法官的主持下,经过反复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互让互谅的基础上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15起商品房纠纷全部以调解结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该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圆满化解是泉港法院落实多元解纷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泉港法院始终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深做实一镇(街)一法官工作站机制,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机制的优势,妥善化解涉民生矛盾纠纷,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住房问题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法官提醒,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认真审阅合同条款内容,并妥善保存有关单据发票,清楚知悉自身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契约精神,自觉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切不可随意“变卦”,否则不仅违背诚信原则,还可能造成违约,导致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来 源 | 泉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