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会在聚餐时饮酒。
但杯中酒,手中舵,
莫拿安全赌明天!

一斤白酒,死醉死醉的!
高速上倒车撞护栏,直接大睡!
湖北武汉。2026年9月2日20时55分许,张某酒后驾驶一辆黑色小车在绕城高速上行驶,行至盘龙城路口时错过路口,便直接向后倒车,结果撞上中央护栏,随即就地停在那里呼呼大睡起来。
交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发现其浑身酒气十分浓烈,且对交警呼叫毫无反应,担心其酒精中毒,遂将其快速转移到应急车道安全区域并叫了120前来将其转移至医院检查。
在医院,张某依旧处于神志不清状态,无法配合呼气检测,交警遂依照法定程序对其采血,检测结果为169.7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经查,张某当晚和老乡聚会时喝了一斤白酒,酒后他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途中因酒劲发作完全失去自控能力,最终发生事故被抓获。
目前,张某因醉驾已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针对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泉州交警始终坚持
酒驾零容忍
严查不放松
曝光不止步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
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才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不少人存在误区,认为前一天喝酒,睡一晚就可以开车。却不知酒精代谢因人而异,切勿凭自身感觉判断是否醒酒,隔夜酒同样是酒驾,饮酒后坚决不开车。
10月8日早上,安溪交警在开展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71岁酒驾人员。
当日6时许,执勤民警在路面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陈某某身上带有酒气。经呼气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据陈某自述,酒是前一日16时饮用,在家休息一夜,自认为酒精已经代谢,便一早驾车出门。交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并现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大客车出故障,
交警欲帮忙却揪出酒驾

10月8日8时58分许,石狮交警在辖区东港路与福辉路路口开展日常巡逻管控工作时,发现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停在路边,疑似车辆出现故障,立即上前,准备为驾驶人提供帮助,推移故障车。
在沟通过程中,执勤队员敏锐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浓重酒气,判断驾驶人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谢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经民警现场核查确认,涉事车辆为大型普通营运客车,属于重点管控营运车辆。营运车辆承载公共出行安全,驾驶人酒驾行为极易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道路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违法时间:10月8日20时40分许
违法地点:泉港区峰尾镇诚峰村路段
涉酒当事人:刘某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辆号牌:无号牌
酒精含量:43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违法时间:10月6日23时58分许
违法地点: 刺桐南路
涉酒当事人:杨某
车辆类型:电动二轮摩托车
车辆号牌:无牌
酒精含量:57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违法时间:10月6日21时59分许
违法地点:龙津北路
涉酒当事人:童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车辆号牌:闽C5Y335
酒精含量:90mg/100ml
违法行为:醉驾

违法时间:10月6日20时18分许
违法地点:惠安大道
涉酒当事人:黄某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辆号牌:无号牌
酒精含量:95.3mg/100ml
违法行为:醉驾

违法时间:10月4日22时许
违法地点:德泰路与崇亨街路口
涉酒当事人:夏某
车辆类型:小型新能源汽车
车辆号牌:闽CDP0907
酒精含量:102mg/100ml
违法行为:醉驾

违法时间:10月8日1时44分许
违法地点:南安市区中山街路段
涉酒当事人:庄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车辆号牌:闽C636DB
酒精含量:143mg/100ml
违法行为:醉驾

违法时间:10月7日1时37分许
违法地点:国道324线台商区路段
涉酒当事人:黄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车辆号牌:闽C182QW
酒精含量:75.95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违法时间:10月5日22时许
违法地点:晋江市金井镇金安路
涉酒当事人:翟某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辆号牌:无号牌
酒精含量:70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违法时间:10月7日10时7分许
违法地点: 省道312线38公里99米洛江河市路段
涉酒当事人:王某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辆号牌:无号牌
酒精含量:53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违法时间:10月7日9时29分许
违法地点: 永春南塔岭隧道附近路段
涉酒当事人:郑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车辆号牌:闽CBD013
酒精含量:30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违法时间:10月9日3时01分许
违法地点:国道324线鲤城区路段
涉酒当事人:潘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车辆号牌:闽C6H03J
酒精含量:148.84mg/100ml
违法行为:醉驾

切勿低估酒精麻痹作用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此时驾车行驶,会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治行动仍将继续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
杜绝侥幸 相互提醒
及时劝阻 严防事故
驾驶人
务必自我约束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