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实施,剑指“飙车炸街”、噪音扰民!

2026年8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

首次对“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行为

画出清晰法治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第576条

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


第1187条

违反本法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广西交警夜查行动

开出全国首张行政法罚单


法典正式实施一天,广西柳州市交管部门就开出了全国首张“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行政罚单。

8月16日晚,广西柳州市交管部门民警在柳南区航鹰路执勤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行驶声音明显异常,号牌安装角度也相当“个性”——上翘幅度远超正常范围,几乎成了一道“天线”。民警随即沿路追踪,最终在城中区静兰水上基地附近将该车安全拦停。

经检查,这辆摩托车虽然排气管没有改动,但消音阀已被拆除。民警表示,按规定,摩托车牌照垂直上翘幅度不得超过30度,而拆掉消音阀直接导致排气噪声大幅飙升。

面对检查,车主韦先生起初认为,自己只是对车辆做了一些“小调整”,简单调节、拆除零件,算不上非法改装。为解答他的疑惑,民警请他现场实地感受排气噪声——即便未拧动油门,排气声已经非常刺耳。民警反问,“夜晚开这样的车出来,会不会影响别人休息?”韦先生无言以对。

民警随即告知,根据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音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未按照规定使用原装声响装置,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至2000元罚款,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交警提醒:

马路不是竞技场,排气管更不是扬声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擅自改装车辆,夜间途经居民区时自觉控制车速与声浪。如发现“飙车炸街”违法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宁静的城市环境。





“飙车炸街”危害大


妨碍正常秩序

改变了车型、外观、颜色,会妨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


存在安全隐患

擅自改变车辆的电路,会有起火隐患。


影响居民生活

改变车辆排气装置,会导致车辆在行驶中声音变大,也就是常说的“炸街”,会严重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影响车辆安全

私自改装和拼装没有经过国家相关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在车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上埋下隐患。


容易引发事故

“炸街”车辆常常有竞速或者相互追逐的行为,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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