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泉莆高速公路支队
发布通告
将新增辖区多处交通技术监控卡口设备
自动抓拍记录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浏览电子设备、抽烟、违反禁令标志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停车
违法占道行驶、高速倒车
高速逆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并依法予以处罚
有关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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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拍点位
本次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卡口设备点位设置如下:

二、有关说明
本次通告的交通技术监控卡口设备为固定式智能抓拍设备,全天候自动运行,对途经车辆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拍摄、记录、取证,采集的违法数据将作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合法依据。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三、启用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