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曝光消防安全领域违法案例


近期,泉港区消防救援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占用消防车登高场地、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三合一”、无证电焊作业、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曝光,督促社会单位和个人严守消防安全责任红线,现将个别违法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泉港区某鞋面加工厂堵塞疏散通道


2026715,泉港区消防救援局联合后龙镇镇政府、后龙派出所依法对泉港区鞋面加工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加工厂通往顶楼楼梯转角处放置杂物堵塞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泉港区消防救援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庄某某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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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泉港区某企业无证电焊违规动火作业


2026722日,泉港区消防救援局对涂岭镇辖区某生产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时,现场查获两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擅自操作电焊设备开展明火动火作业,现场作业区域有可燃杂物,未落实动火审批、现场监护、防火隔离等安全管控措施,动火作业火灾风险突出,极易引发火灾事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对两名违规作业人员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泉港区某住宅小区楼层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2026年7月29日,泉港区消防救援局联合峰尾镇政府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某小区,依法对群众举报问题开展实地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确认该小区多个楼层公共楼道、楼梯间、楼层转角处均堆放纸箱、闲置家具等可燃杂物,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举报情况属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核查情况,泉港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现场逐户上门劝导,并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当场劝导相关居民自行搬运、清理楼道全部堆放杂物,对年老体弱、无搬运能力住户,由乡镇执法人员、网格员、消防工作人员协助清运,切实打通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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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港区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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