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中小学生和家长的
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长期以来,中小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保障每一个孩子的安全出行和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义务。暑假将至,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同学们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1.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或靠道路两侧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边玩手机;不要在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2.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及其它行人过街设施通过,不能跨越、倚靠道路隔离设施。
3.乘坐公共汽车时,要等车辆停稳了才上下车;坐在车内不能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乘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4.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汽车、摩托车。
5.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超员载人、逆向闯灯、竞速追逐、猛拐斜穿、扶身并行、双手离把。
6.拒绝乘坐存在隐患的车辆和“黑校车”、无牌无证、超员以及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货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等车辆。
7.出行时要注意远离大货车的盲区,不要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8.要积极参与“知危险 会避险”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争当文明交通宣传员,提醒家长不超员载人、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违法停车阻塞交通,要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杜绝危险交通行为。
请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做好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
1.要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身作则,安全、文明出行。
2.要保管好私家车车钥匙,严禁将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交由学生驾驶。
3.严禁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搭载学生,严禁超速行驶、争道抢行、闯红灯、酒后驾驶、违法停车、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闯入机动车道。
4.要教育孩子拒绝乘坐无牌无证、超员以及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货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5.遇到大货车时要有意识地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注意大货车的“内轮差”和“视觉盲区”,远离大货车,确保出行安全。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也是全社会的财富。为了每个家庭的幸福,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勠力同心,群策群力,拒绝交通违法,消除安全隐患,共创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祝全体同学和家长朋友们,吉祥如意、阖家幸福!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泉港大队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