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新闻
来源:泉港法院
2026年5月21日 10:02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被执行人一:陈梅梅,女,汉族,1974年12月1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741219****,住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前亭村东二151号。悬赏期限:一年(自2026年5月21日至2027年5月20日)悬赏金额及条件: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赏金。
被执行人二:陈华凯,男,汉族,1972年10月2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721028****,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长青路01777号佳利大厦2幢2层A房。
执行标的:60000元及利息悬赏期限:一年(自2026年5月21日至2027年5月20日)悬赏金额及条件: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赏金。被执行人三:陈秀凤,女,汉族,1958年5月1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242519580519****,住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贤寓镇北大牛村村南。悬赏期限:一年(自2026年5月21日至2027年5月20日)悬赏金额及条件: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赏金。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