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泉港好物”项目征集启动
为拓展我区企业产品销售渠道,提升“泉港好物”品牌知名度,挖掘本土优质产品,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优质产品纳入“泉港好物”品牌矩阵。

即日起至 2026年4月29日。
在泉港区注册登记、依法纳税、证照齐全的市场主体。
1.参评的产品为申报主体生产或授权生产的产品(包括名优农特产、手工艺品、地方小吃等)。
2.须是在泉港区注册登记满一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诚信经营,具备一定的市场基础和消费口碑,近两年无质量安全事故。
3.用于申报的产品及生产技术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技术标准和产业发展政策规定。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申报主体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许可。
4.需承诺若产品被纳入“泉港好物”,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1.报名阶段:申报主体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填报《“泉港好物”申报表》(附件),提交产品介绍、图片等相关资料。
2.评选阶段:由好物甄选组对报名的产品进行比选,筛选符合条件的“泉港好物”。
3.公示阶段:对入围“泉港好物”的产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认证阶段:入选的产品及申报主体纳入“泉港好物”营销平台管理,获得相应商标使用授权并颁发证书。
1.申报主体须先行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待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
2.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若发现申报主体存在材料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格。
联系人:柯峻杰
联系电话:87993700
电子邮箱:qgwm87993700@163.com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商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