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物燥时节,火灾隐患不容忽视。一点火星可能引发大面积火灾,一次侥幸用火,往往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以下这起真实案例,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野外用火绝非小事,违规用火必受严惩!

近期,界山一村民吴某在田间焚烧田埂,由于天气干燥、风力较大,火势迅速蔓延,并迫近高铁线路,导致沿线能见度降低,影响列车运行。涉事人员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并需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莫把劝告当耳旁风,否则严惩不贷;勿以侥幸试法,一念之差或招牢狱之灾。
有些错误不能犯,有些红线不能碰。关于防火,任何“小事”都可能酿成“大祸”。

野外违规用火罚款: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失火罪:因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放火罪: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