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
黄灯亮了等一等
每闯一次红灯
就仿佛在地狱门前走一回
拿生命安全做筹码
去赢几秒钟
这场赌你输得起吗?

为了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
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泉港交警定期曝光部分
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曝光台


违法车辆:闽C18W32
违法地点:经三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违法车辆:闽C571HN
违法地点:经三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违法车辆:闽C82LD2
违法地点:经三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违法车辆:闽C3962S
违法地点:锦绣街与荷福路交叉口

违法车辆:闽C31G8W
违法地点:锦绣街与荷福路交叉口

违法车辆:闽C8B931
违法地点:国道324线涂岭中心小学交叉口

违法车辆:闽C708AZ
违法地点:国道324线涂岭中心小学交叉口

违法车辆:闽C053HL
违法地点:国道228线滨海北路三叉口

违法车辆:闽C8V070
违法地点:金山街与中兴街交叉口

违法车辆:闽C517Z9
违法地点:站前大道与天湖路交叉口
损害公共交通秩序
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随意闯红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极为严重,大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条第八款: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在路上争分夺秒
赢不来速度
更换不来安全
稍不注意就可能酿成大祸
希望所有的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规
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来 源 | 泉港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