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泉港团区委、
泉港区河长办、泉港区农水局
协办单位:南埔镇人民政府
随我镜头看河湖,领略家乡生态美
面向参加“河小禹”专项行动的大学生进行公开征集。
1.投稿时间:即日起至8月19日;
2.评选时间:2024年8月20-23日;
3.公布时间:2024年8月26日。
(一)内容要求
作品对象应为泉港辖区的河流、水库等水系(详见附件2),内容主要围绕泉港的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治理、水景观提升、水工程建设及其他相关内容,要着重突出地域特色,充分展示我区在河湖治理、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或展示各级河长和社会各界治水、管水、护水、爱水感人场景。内容真实、客观地展现山水融合、人水相亲的和谐新风貌。
(二)摄影要求
1.拍摄器材不限,黑白、彩色图片均可,须提供原始图片和处理后图片,照片清晰。每名参赛者限投5幅作品(含组图作品,组图每组以一幅计,每组最多不超6图)。
2.可以对图片进行必要的裁剪和美化、亮化、对比度的适度调整,但不得使用计算机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单幅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于2M,JPG格式,以保证照片放大效果。
(三)摄像要求
1.纪实类。以真实生活为创作素材,讲述真人真事。
2.剧情类。运用影像手段演绎生动故事,可从现实生活中取材,进行改编创作。
3.动画类。二维或三维动画作品。
4.上述不能囊括的其他作品类型。
视频格式为高清MP4,支持横、竖屏多种方式,主题赛作品时长8分钟以内,不符合时长要求的,取消评奖资格。
1.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如因盗用他人作品等情况产生著作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2.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免费使用权,可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
主办单位将邀请国家级摄影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其中:摄影作品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摄像作品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组织单位将为获奖作品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1.请参赛者填写附件1(其中:参赛作品标题字数不能超过15个汉字),并将附件1和作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泉港区河长办邮箱 qghkzb@163.com。
2.泉港区河长办联系电话:0595-27736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