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区直幼儿园、小学招生范围调整的通知》(泉港教综〔2013〕138号)、《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泉港教综〔2024〕78号)精神,现将泉港区实验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年龄
年满3周岁至未满4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计划
三、招生范围
根据《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区直幼儿园、小学招生范围调整的通知》(泉港教综【2013】138号)划定的招生范围的符合要求的适龄子女。
1.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以编办核定、公积金缴存情况为准,下同)适龄子女;
2.锦祥安置小区用地拆迁户、实幼用地征地户直系适龄子女(不含外孙子、外孙女);
3.镇政府在编人员、中小学教师、垂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在以下区域内(公园东路以西、驿峰路中段以南、金山街以东、锦绣街以北)购房户适龄子女;
4.泉港区第二中学(原泉港二中、山腰中学)、福师大泉港实验中学(原泉港区山腰盐场美发中学)、泉港庄重文实验小学、泉港区实验幼儿园教师适龄子女;
5.山腰街道在编人员、山腰盐场机关干部适龄子女;
四、审核材料
①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包括首页、父(母)页和孩子页等内容共3页);
②幼儿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加盖接种医院的公章,如有漏种,请于审核前到医院补种);
③提供2024年7月份幼儿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体检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原件;
④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锦祥安置小区用地拆迁户、实幼用地征地户证明材料。
3.镇政府在编人员、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垂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驻泉港总公司、总部高层管理干部)在以下区域内(公园东路以西、驿峰路中段以南、金山街以东、锦绣街以北)购房户子女就读须携带的材料:
①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包括首页、父(母)页和孩子页等内容共3页);
②幼儿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加盖接种医院的公章,如有漏种,请于审核前到医院补种);
③提供2024年7月份幼儿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体检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原件;
④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⑤所购买房屋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经房管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原件、复印件);
⑥垂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须提供市级以上聘任合同(原件、复印件)。
4.泉港区第二中学(原泉港二中、山腰中学)、福建师大泉港实验中学(原泉港区山腰盐场美发中学)、泉港庄重文实验小学、泉港区实验幼儿园教师子女就读须携带的材料:
①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包括首页、父(母)页和孩子页等内容共3页);
②幼儿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加盖接种医院的公章,如有漏种,请于审核前到医院补种);
③提供2024年7月份幼儿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体检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原件;
④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5.山腰街道在编人员、山腰盐场机关干部子女就读须携带的材料:
①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包括首页、父(母)页和孩子页等内容共3页);
②幼儿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加盖接种医院的公章,如有漏种,请于审核前到医院补种);
③提供2024年7月份幼儿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体检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原件;
④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五、登记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7日--7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六、咨询电话
报名期间的上班时间有需咨询,请拨打0595-68175668。
泉港区实验幼儿园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