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厦门!
张某、李某二人
只想“躺着收钱”
然后……
被!判!刑!
近日,海沧法院发布这样一起利用调换商家收款二维码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的案件。
覆盖他人摊位收款二维码
所得赃款用于日常花销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李某及杨某(另案处理)在厦门市海沧区新垵村、霞阳村等地,通过将事前准备的张某名下的微信收款二维码、支付宝收款二维码覆盖于他人摊位收款二维码的方式实施盗窃,并用李某的手机登录上述微信和支付宝账号统一收取盗窃赃款,所得赃款用于日常花销。
经统计
被告人张某、李某
通过上述方式
多次盗窃被害人钱款
共计人民币1700余元
数额较大
已构成盗窃罪
法庭宣判
综上,海沧法院判处
被告人张某、李某
有期徒刑6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
手机及收款二维码
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700余元
用于退赔被害人
二维码几乎无处不在
除了商家得小心被“掉包”换码
咱大家出门在外
掏出手机扫码前
必须提防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