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违规用火警示案例的通报
2024年3月30日上午10时20分许,涂岭镇刘厝自然村发生一起森林火情,经涂岭镇执法人员现场走访调查,系肇事嫌疑人黄某某上山焚烧金纸不慎引起火情,随后将黄某某传唤至镇政府。经调查询问,黄某某对其失火烧山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涂岭镇综合执法队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并处罚金1000元。
当前,我区已进入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最紧要时期。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一要保持高度警惕。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灭火这根弦,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保持人员在岗在位。二要加强护林巡查。清明节期间各地要加大重点地区监管和巡查力度,在主要进山入口设卡检查,严把火源入山关口。三要加强宣传警示。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多渠道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提高群众主动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要加强应急准备。清明期间,要靠前巡护,集中备勤,对装备、机具和通信器材要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养,全力以赴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泉港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