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
泉港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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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当前已进入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关键期,且近期天气晴暖干燥,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区政府决定从1月21日至1月28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烧杂、烧田埂、造林炼山、祭祖用火、爆破等)。违令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4年第1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1月22日-25日,全市天气以多云为主,26日-27日,气温缓慢回升,大部分县 (市、区) 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高,极易发生森林火灾。1月22日至27日,省“两会”将在福州召开,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是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特发布2024 年第1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 (2024年1月21日-1月28日)。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请大家自觉遵守安全用火规定
发现森林火情
应第一时间拨打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