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公布2023年度
全省乡村“五个美丽”
建设典型案例名单的
通知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省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建设福建美丽乡村现场推进会的工作部署,根据省委乡村振兴办关于开展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活动方案和“四个一”工作机制的有关要求,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各地选送了一批工作成效明显、特色亮点突出、典型带动强的建设点,经综合考量“五个美丽”建设标准、工作成效、推广价值,按照好中选优原则,择优确定了 50 个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入选典型案例的村(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用榜样力量激励更多乡村投入到乡村“五个美丽”建设的热潮中。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继续将乡村“五个美丽”建设作为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切入口,坚持“原生态”“低成本”“精提升”,将乡土内涵、传统农耕、人文历史、特色建筑、民俗风情等融入“五个美丽”建设,打造更多典型样板,为建设福建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出新贡献。
附件:2023年度全省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典型案例名单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2024年 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