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已于12月1日正式开始
但近期有市民却收到了
因为错误填报个税附加扣除
产生的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追溯时间最早可到2020年度
税款和滞纳金
税务相关人士指出,当收到通知时,可能是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金额与其他纳税人的填报金额合计超过了规定标准,请及时查看填报信息,按要求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同时准确修改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情况,避免再次出错。
值得注意的是,个税滞纳金是一种罚款,按天加收,如果补缴金额高,拖欠时间长,滞纳金也可能高达近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一些市民针对滞纳金提出异议,“查出来错了,我们愿意交多退的钱,但是当时都是审核通过了的,如今再来追讨,还收滞纳金,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沟通豁免?”
税务相关人士表示:“个税滞纳金不能直接免除,有问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等方式来解决。”
还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纳入个人信用管理,这意味着,如果不按规定补缴差额税款和滞纳金,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第五步,若填报金额合计超过规定标准,点击【修改设置扣除比例】。
第六步,选择正确的扣除比例,点击【确认修改】,就修改完成啦!
第七步,完成专项附加扣除的修改或作废后,如涉及以前年度汇算数据更正,系统会弹出更正年度汇算的提示,点击【去查看】。
第八步,进入“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界面,点击选择对应年度。
第九步,进入“申报记录详情”界面,点击【更正】并完成对应年度汇算更正申报。
第十步,进入“标准申报”界面,连续点击【下一步】,直至出现“提示”,点击【继续】完成申报,如果更正后涉及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应同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