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今日全面启动!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11月21日全面启动。

第一批共组建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个省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据了解,督察组将重点督察省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地市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第一组:福建省,组长陈润儿,副组长翟青;


第二组:河南省,组长许达哲,副组长郭芳;


第三组:海南省,组长宋秀岩,副组长张雪樵;


第四组:甘肃省,组长蒋卓庆,副组长董保同;


第五组:青海省,组长刘伟,副组长胡卫列。


在督察中,重点关注


  •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


  • 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 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 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


  •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 此前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 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 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督察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来源 | 泉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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