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安行政管理服务现代化水平,展现公安新担当新形象,近日,泉港公安分局开展全区户籍窗口“提服务、展形象、创品牌”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户籍业务“周末办”“异地办”“就近办”“网上办”、居住证“承诺办”等优质便民服务举措落地,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不断推动业务审批提速、提质、提效。
“跨省办理临时身份证对在外务工经商人员非常友好,这是实实在在解决了我的问题!”山东省的高先生在泉港公安分局界山派出所户籍民警苏莉玲的帮助下,成功领取到“临时身份证”。
11月14日下午,高先生到界山派出所户籍窗口求助,表示自己是山东人,但身份证已经过期了,现需要去银行办理业务,不知该怎么办。民警苏莉玲听到群众的困惑后,立即给高先生答疑解惑,同时受理了高先生的身份证业务,并协调山东省公安局相关部门审核高先生临时身份证业务信息,为其成功办理“临时身份证”。
自今年11月1日起,跨省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范围从原来的“粤湘”扩大至全国。新政实行后,外省户籍群众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如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本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跨省通办”服务举措打破了时间、地域的壁垒,方便群众就近就地进行办理,真正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办理对象
跨省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申请方式
申请人本人(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及时限
派出所受理,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三日内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
户籍地公安机关对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信息不予审核签发的,不得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收费标准及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每张证收取工本费10元。
来源 | 户政大队、界山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