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了!泉港发出倡议→

2023年6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

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泉港区首个“全国生态日”倡议书

寿乡福地,山海泉港。绿色生态,宜居宜业。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高社会公众生态环保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让生态文明赋能泉港长寿之乡,形成生态文明“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泉港区发改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关注生态环境。关注自然生态、环境空气质量和能源资源状况,了解生态环境信息,学习生态环境科学、环境健康风险防范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知识,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二、节约能源资源。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人走关灯,一水多用,节约用纸,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等良好生活习惯,注意节约粮食,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光盘行动。

三、践行绿色消费。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尽量购买耐用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不跟风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

四、选择低碳出行。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

五、分类投放垃圾。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按标志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不乱扔、乱放。

六、减少污染产生。不焚烧垃圾,不烧散煤,少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少使用化学洗涤剂,少用化肥农药,避免噪声扰民。

七、呵护自然生态。爱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积极参与义务植树等公益活动,保护野生动植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

八、参加环保实践。积极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参加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九、参与监督举报。遵守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

十、共建美丽泉港。坚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与工作方式,自觉做生态文明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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