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从“头”开始
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佩戴安全头盔
是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然而随着天气炎热
纵使百般叮嘱
仍然有不少群众“侥幸闯关”
既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也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
现对一批未佩戴安全头盔者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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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闽C710YQ
违法地点:峰尾镇峥嵘前亭路口
违法车辆:闽C592X1
违法地点:峰尾镇峥嵘前亭路口
违法车辆:闽C05YL0
违法地点:峰尾镇峥嵘前亭路口
违法车辆:闽C73YX6
违法地点:峰尾镇峥嵘前亭路口
违法车辆:闽C6581Z
违法地点:前黄镇坝头路
违法车辆:闽CG6218
违法地点:前黄镇坝头路
违法车辆:闽C0256Z
违法地点:前黄镇坝头路
违法车辆:闽CH0108
违法地点:金山街与中兴街交叉口
违法车辆:闽C72YF8
违法地点:金山街与中兴街交叉口
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头部损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2.5倍。
致命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头盔对于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不要因为天气炎热
侥幸不佩戴头盔
事故一旦来临
沉重的后果无人可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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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骑乘者没戴安全头盔,与小轿车相撞后,颅脑损伤严重)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彩排
如果不想登上曝光台
泉港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戴上头盔!
戴好头盔!
安全非小事
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