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群众希望在“5·20”具有谐音和美好寓意的时间节点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期盼获得美好婚姻和幸福生活,为尽量满足婚姻当事人特殊日期办理登记的需求,泉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于5月20日取消休假,为婚姻登记对象提供周到满意、全天候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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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事先预约的当事人,请另择日期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当天办理,将视现场人员情况适当安排错峰登记。
办公地点:泉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公电话:0595-87781314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00。
1.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信息准确);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4.再婚当事人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件(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及生效文书)。
1.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3.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倡导简约婚礼,反对盲目攀比;
倡导礼轻情重,反对高额礼金;
倡导一次婚礼,反对重复仪式;
倡导新办婚礼,反对豪华婚礼;
倡导低碳迎亲,反对破坏环境;
倡导喜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
倡导婚事廉办,反对不正之风;
倡导文明婚庆,反对低俗婚闹;
倡导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迷信;
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来源丨
泉港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