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福建税务APP 。
(也可登陆闽政通搜索“福建税务”小程序办理,操作步骤同下)
安卓版
ios版本
02
点击【我的】进入登录入口,点击上方【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未登录】进入,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页面。
03
进入系统,选择【办税】按钮进入办税主页,在上方在点击【发票使用】进入发票使用模块,点击【自然人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进入代开申请入口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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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申请】入口,进入申请操作前的须知告知页面。
点击【确定】进入 填写收款方信息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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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收款方信息页面点击【下一步】进入【请填写付款方信息】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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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付款方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请填写货劳明细页面;点击【增加】按钮可以增加多个货劳(最多5个);点击【删除】按钮可以删除当前页面的货劳内容(只有一个货劳时无法删除)。
货物劳务类别: 货物劳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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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货物明细内容点击【计算税费】进入税费明细页面;申请人可以查看本次申请的税费明细;可以点击【展开】按钮查看具体征收项目的对应税费明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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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看完税费明细若无异议(最终的税费明细已税务人员审核后的税费明细为准)点击【保存申请】,进入【确认发票信息】页面,点击【提交】该申请将提交给税务人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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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税务人员审核后,选择【自然人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查询】入口进入查询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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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的申请单点击【缴款】进入缴款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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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款后返回代开查询页面,点击【开具发票】,提示“开具电子发票成功,请在等待短信通知后再进入本页面查看”,也可在提醒短信中点击链接下载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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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款后,返回代开查询页面,点击【开具完税证明】, 选择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缴款记录,点击【开具】进行操作,可开具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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