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新闻
来源:泉港融媒体中心
2022年12月22日 17:02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更加科学精准防控,提升核酸检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自12月22日起,对核酸采样有关事宜进行调整如下:
一、便民核酸采样点分设
“愿检尽检”
人员通道和
“混管”异常复核
采样通道,实行分类采样。
二、
“混管”
异常人员凭电信公司统一发送的短信(落款:泉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就近的便民核酸采样点“混管”异常复核采样通道免费核酸采样,采取单人单管,即到即采。各镇(街道)在收到区疾控中心推送的“混管”异常人员名单,按照属地原则事先电话通知提醒“混管”异常人员
就地居家
,做好个人防护,在
复采前和核酸复检结果未出前
避免外出,不参与聚餐聚会。
三、
“愿检尽检”
人员,实行
单人单管、自费
采样。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2〕65号)规定:单人单检每人次16元,以扫码支付方式收取费用。
四、
重点风险岗位人员
实行“应检尽检”,凭电信公司统一发送的短信(落款:泉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往指定地点(
区政府东侧停车场采样点
)免费检测,采取
5合1混管
。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随时调整。(其他采样点不提供“重点人群”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五、对
密切接触者
居家隔离
第5天
、符合居家治疗的
新冠肺炎阳性人员
居家治疗
第6、7天
,不再组织安排上门采样,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实行与重点人群、愿检尽检人员错时错峰原则,由属地镇(街道)、村(居)事先电话通知上述对象在规定的时间段、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指定的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