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市民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动群众利用手机、相机等设备,监督、曝光身边各类不文明行为和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实现文明共建共治共享,经研究,决定开展“创城随手拍 文明我监督”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2年8月13日起
泉港区内广大干部群众
1.随手拍的内容包括公共场所随意乱扔垃圾(含高空抛物、车窗抛物、往内沟河抛物等)、垃圾未入桶、张贴喷涂小广告、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
3.抓拍的图片或视频需有当事人在场或能体现实施不文明行为的其他主体,必须为真实拍摄、原创首发,严禁摆拍、PS、造假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4.区创城办将为拍摄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每曝光1个不文明行为,内容经区创城办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可获得50元奖励。
1.各镇(街道),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辖区内广大干部群众职工积极参与;
2.区创城办将及时把不文明行为线索发送至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处罚。
泉港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3日